“艾滋女”事件肇事者和传播网站应受道德谴责


http://www.qianlong.com/2009-10-26 11:42:23千龙网
  简要内容: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学系主任、博士生导师时立荣今天(26日)上午作客人民网“人民议事厅”,为广大网友解析“艾滋女”闫德利事件。时立荣分析说,社会舆论分为两部分,一部分是猎奇的,舆论接受者并不想花功夫甄别是真是假。

  北京科技大学社会学系主任、博士生导师时立荣今天上午作客人民网“人民议事厅”,为广大网友解析“艾滋女”闫德利事件。时立荣表示,“艾滋女”事件的肇事者恶意诽谤、报复伤害了很多人,而且利用网络工具恶意扩大了其影响面,不但应该受到法律惩罚,还应该受到社会道德和舆论的谴责。

  时立荣说,“艾滋女”事件的肇事者违反法律,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。而从社会道德的层面来讲,这是一件损人不利己的事,他恶意诽谤、报复伤害了很多人,而且利用网络工具放大事件的负面影响,恶意性比较大,应该受到社会道德和舆论的谴责。

  时立荣分析说,社会舆论分为两部分,一部分是猎奇的,舆论接受者并不想花功夫甄别是真是假。时立荣也进一步分析指出,这个事件也反过来反应了我们现实生活里的深层次问题。关于“卖淫”和“艾滋病”之间的传播是有现实情况,并不是空穴来风。大家对此非常恐惧,社会上有一些排斥。那么至于放在谁身上?有还是没有,有的人就利用这点造谣,而这应该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。反过来,我们看因为谈到“艾滋女”和“卖淫”有关,我们发现造谣、撒谎、炒作的和要点击率各种目的的都有,像“卖淫”“艾滋女”等吸引了人的眼球,其他的吸引人眼球的事件都有,但是这个事件非常伤害人。闫德利如果自己不澄清,警方不介入,她一辈子的生活就会很迷茫。为此,时立荣表示,传播这些信息的网站也应该受到社会谴责。

  据媒体报道,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0月23日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有关闫德利案件侦查的进展情况, 10月21日,容城县公安局在北京市宣武区某住宅小区将所谓容城“艾滋女”事件的始作俑者杨某抓获,并以涉嫌诽谤罪将其刑事拘留。(常红 张海燕 封欢欢)

编辑:张健 来源:人民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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